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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解大乔小乔身世之谜#王者荣耀大乔的身世#

——兼论历史上的平妻现象

原创作者:余世亮



【二乔】周瑜随从孙策攻打皖地,得到了乔公两女,都有惊人美貌。孙策娶大乔,周瑜娶小乔。孙策对周瑜说:“乔公两女虽因战败而流离,但遇到我们这样的夫婿,也足以为欢了。”

——﹝明﹞张岱著《夜航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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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三国女人,大家自然会想到这样几个人:一是貂蝉;二是大乔和小乔。这是因为三位“美女”,都是为了英雄而生的。

这其实很好理解,大英雄怎能没有美女相伴呢?在小说《三国演义》和杂剧里,为了塑造“人中吕布,马中赤兔”的风流韵事,还真的无中生有编出一个“貂蝉”来,后来她竟然成为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有关大乔、小乔的故事,在史书《三国志》里有点影子,而通过《三国演义》的传播及其诗词大家的不断唱咏,原本以女俘身份被孙策和周瑜纳为小妾的二乔,却成了两大英雄的“夫人”而光彩照人。

本文不聊貂蝉,只讲大乔和小乔身世之谜。


一、大乔和小乔原本姓“桥”

《三国志·周瑜传》记载:“瑜时年二十四,吴中皆呼为周郎。以瑜恩信著于庐江,出备牛渚,后领春穀长。顷之,策欲取荆州,以瑜为中护军,领江夏太守,从攻皖,拔之。时得桥公两女,皆国色也。策自纳大桥,瑜纳小桥。”意思是说,当时周瑜年仅二十四岁,吴中人都称他为周郎。因为周瑜的恩德信用著称于庐江,孙策就派他出任防守牛渚,后来又兼任春穀县长。不久,孙策要攻取荆州,任命周瑜为中护军,兼任江夏太守,跟随孙策进攻皖县,顺利攻占皖城。在皖城,孙策和周瑜俘虏了桥公的两个女儿,都是天姿国色的美人。孙策自己纳宠了大桥,周瑜纳宠了小桥。

《三国志·周瑜传》注引《江表传》称:“策从容戏瑜曰:‘桥公二女虽流离,得吾二人作婿,亦足为欢’”。大致意思是,孙策私下和周瑜开玩笑说:“桥老头儿的两个女儿虽然长得非常美丽,但有你我俩人为夫君,也应该是够高兴的吧。

从陈寿的《周瑜传》及裴松之注引《江表传》可知,现在大家所称的大乔和小乔,就是“桥公二女”,既然如此她们应该姓“桥”而非“乔”,那么桥老头的两个女儿是什么时候,又因什么被改姓为“乔”的呢?

盛巽昌先生认为,二乔确有其人。她们在史传里,应作“二桥”。姓桥不姓乔。秦汉时,匈奴贵族有乔氏,但两汉三国汉人无此姓。乔姓是二百年后出现于中原,乃北周宇文皇帝下诏,改“桥”为“乔”姓而来的。自此中国人有“乔”无“桥”,此后在安徽西北蔚成梁国乔氏望族。《三国演义》作者由此改“桥”为“乔”。

综上,桥公,就是一个姓“桥”的老人;大、小桥,就是桥姓人家的大女儿、小女儿,故被称之“大桥”、“小桥”,或许又由于古文“桥”通“乔”,故“二乔”代替“二桥”了。


二、大乔和小乔出生卑微

从《三国志》周瑜本传及注引《江表传》记载可知,大乔和小乔的父亲被称为“桥公”,通常可理解为姓“桥”的老年人。故前文将“桥公二女虽流离,得吾二人作婿,亦足为欢”中的“桥公”译为“桥老头儿”。

检索《三国志》全文,姓桥的人只有三个,他们都不可能是二桥的父亲。现分析如下:

(一)桥玄。(110年-184年6月6日),字公祖。梁国睢阳县(今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东汉时期名臣。桥玄担任过汉朝成帝、桓帝、灵帝三朝元老,先后任过大鸿胪、司空、司徒、太尉,但是,他就是没当过《三国演义》里的“吴国国老”。

《后汉书·桥玄列传》记载:当初,曹操地位微贱时,没有谁了解他。曹操曾经前去探望桥玄,桥玄看见他感到惊异,说:“现在天下将乱,安定百姓的人大概就是你呀!”曹操常常对桥玄能了解,并善待自己而感激。

《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书》称:“太尉桥玄,世名知人,睹太祖而异之,曰:‘吾见天下名士多矣,未有若君者也!君善自持。吾老矣!愿以妻子为托。’由是声名益重。”由此可知,太尉桥玄与曹操属于忘年交,桥玄曾把自己的妻子儿女托付给晚辈曹操。那曹操有没有承担起照料桥玄的妻子儿女重任呢?应该是有的。曹操对桥玄儿子桥羽用心栽培,最后其官至任城国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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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代人沈钦韩认为,桥公者,太尉桥玄也。理由是《三国志·周瑜传》中记载,大乔、小乔系“桥公”之女。清代人沈钦韩在《两汉书疏证》一书中说:“桥公者,太尉桥玄也。汉制为三公者方称公。”沈钦韩的意思是说,只有官至“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的人才能被称作“公”,因此《三国志·周瑜传》中记载的“桥公”必为汉太尉桥玄。沈钦韩的说法被多方引用,几成定论,但实际是没有历史依据的。

卢弼在《三国志集解》中指出:“弼按权呼张昭曰张公,时人呼程普为程公,世人呼庞德公为庞公。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见《汉书·贾谊传》。于公治孝妇狱,郡中大敬重于公,见《汉书·于定国传》。是皆不必三公始称公也。”可见在当时,并不是只有官至“三公”的人才能被称作“公”,因此沈钦韩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卢弼又认为:“又按(周瑜)本传桥公二女为攻皖时所得,据《寰宇记》,桥公为舒州怀宁人,即汉之庐江郡皖人。《后汉书·桥玄传》玄为梁国睢阳人,两不相涉。果为玄女则阿瞒方受知于玄,铜雀春深早已如愿相偿,伯符、公瑾不得专此国色矣。《后汉书》、《三国志》绝无一字及之,沈说之误无疑矣。”

2、从桥玄的年龄及桥玄儿子被曹操栽培之事实,二桥不可能是桥玄的女儿。按《三国志》记载,孙策、周瑜分别纳大乔、小乔,是在建安四年(199年)攻破皖城之后的事,而桥玄已于184年去世,死时已有七十五岁。从年龄上来看,他不可能是大乔、小乔之父,这是其一。其二,桥玄曾将妻儿托付给曹操,曹操也对桥玄儿子桥羽用心栽培,故曹操不可能让桥玄女儿流落到庐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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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桥瑁。(?-191年),东汉末官吏。字元伟,睢阳(今河南商丘)人。曾任兖州刺史,后为东郡太守。初平元年(190年),假作京城三公书信,发檄文传至各镇诸侯,同袁术等起兵讨董卓,推袁绍为盟主。后因与刘岱不和,为刘岱所杀。

有人问,从年龄上来说,桥玄不可能是二桥的父亲,那么比桥玄年轻且是桥玄族子的桥瑁,是不是有可能成为二桥的父亲?我的答案是,桥瑁也不可能是二桥的父亲,理由有三:

第一、二桥生活在皖城,如果桥瑁是二桥的父亲,那么他应该在庐江为官过,并置有产业。在史料上找不到桥瑁在庐江为官证据,这也反证桥瑁子女在庐江的可能性不大。

第二、桥瑁曾为东郡太守,又假作京城三公书信,发檄文传至各镇诸侯,同袁术等起兵讨伐董卓,在当时桥玄可是名人中的名人,假如二桥真为桥瑁之女,史书上就有可能指名道姓,不会含糊以“桥公”代称。

第三,桥瑁早在初平二年(191年)就被刘岱所杀。从《江表传》记载看:“策从容戏瑜曰:‘桥公二女虽流离,得吾二人作婿,亦足为欢’”,似乎可推出此时“桥公”仍然活着,不然咋会说“亦足为欢”呢?


(三)桥蕤。(?—197年),东汉末年袁术麾下名将,为袁术开拓地盘立下了一定战功。初平四年(193年),袁术被曹操击败,来到淮南,杀死扬州刺史陈温,授命桥蕤为大将。兴平元年(194),朝廷派马日磾来到淮南,传诏迁袁术为左将军,并任命依附袁术的孙策为怀义校尉。孙策年纪轻轻,又为袁术攻下了庐江。桥蕤从心底里佩服孙策。

建安二年(197年),袁术称帝,联姻割据在徐州的军阀吕布,吕布不仅不答应,还杀死了袁术的使者。袁术便派张勋、桥蕤及不久前来归降的韩暹、杨奉等人共七部人马进攻吕布。吕布军谋士陈珪策反了韩暹、杨奉,袁术军大乱,于是被击溃,桥蕤本人更是被吕布军生擒,之后又被吕布军放回。同年,曹操进攻称帝的袁术,袁术令桥蕤等人防守蕲阳一带,桥蕤抵挡不住,兵败身亡。

从桥蕤上述经历,似乎符合二桥“父亲”的某此条件:

第一、称桥蕤为桥公没有大问题。《三国志·袁术传》记载“以张勋、桥蕤等为大将军”。可见桥蕤算是袁术手下重要的大将,所以人们称呼桥蕤为“桥公”似乎是合理的。而据《三国志·孙策传》记载:“(袁)术大将乔蕤,张勋皆倾心敬(孙策)焉”。可知孙策依附袁术时,桥蕤和张勋等就与孙策相识并很敬佩和欣赏孙策。

第二、桥蕤与曹操战败而亡,其子女属于烈士家属,因此袁术去世后桥蕤子女随袁胤等人到庐江的可能性很大。据《三国志·孙策传》注引《江表传》称:“术从弟胤、女婿黄猗等畏惧曹公,不敢守寿春,乃共舁术棺柩,扶其妻子及部曲男女,就刘勋於皖城”。可见袁术败亡后,袁胤等人带上原袁术下属的家眷一起逃亡去了皖城,其中就有可能包括桥蕤的家眷。

第三、孙策俘虏“二桥”,发现她们还是桥蕤女儿,特别欣慰。袁术及其部属家眷等人到达庐江后几个月之后,孙策、周瑜攻破皖城并笑纳了“二桥”。《江表传》记载称:“策从容戏瑜曰:‘桥公二女虽流离,得吾二人作婿,亦足为欢’”。从孙策的话语中,似乎颇有之前就与“桥公”有相识之意,因为“亦足为欢”即可理解为“也应该感到高兴了”的意思,又可理解为“也可以好好安息了”的意思。由于桥蕤以前就很欣赏孙策,所以孙策才会说桥蕤要是地下有知其女儿被自己收留,也应该感到欣慰的话。

最不思议的是,如果“二桥”真为桥蕤的二个女儿,那么在介绍袁术家眷被孙氏集团收编的同时,有可能会随便将桥蕤女儿被俘的事带上一笔。

如上所述,“二桥”之父为桥蕤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但我坚持认为桥蕤不可能是二桥的父亲。


(四)桥公,即桥姓的普通老人。

有关“二桥”的史料就是两则:

1、《三国志·周瑜传》记载:周瑜跟随孙策进攻皖县,顺利攻占皖城。在皖城俘虏了桥公的两个女儿,是天姿国色的美人。孙策自己纳宠了大桥,周瑜纳宠了小桥。

2、《三国志·周瑜传》注引《江表传》称:孙策私下和周瑜开玩笑说:“桥老头儿的两个女儿虽然长得非常美丽,但有你我俩人为夫君,也应该是够高兴的吧。”

上述史料能提供以下信息:一是孙策和周瑜占领皖城时,俘虏了桥姓家的两个漂亮姑娘;二是孙策纳宠了大桥,周瑜纳宠了小桥;三是孙策自认为,二桥被纳为妾,符合她们心意。

基于此,所谓的“桥公”,应该是皖城一位普通的桥姓老人,既没有官位,更不知名,正因为如此,孙策纳宠大桥,周瑜纳宠小桥,作为她们的父母来说,也心满意足了。在动乱年代,普通人家的姑娘能找到一位能让自己吃饱饭的人家就是幸事,况且大桥和小桥还能被有实力的孙策和周瑜纳为妾,自然是件高兴的事。故二桥出生卑微,这是其一。

其二,庐江境内缺少知名权贵。庐江郡属于袁术辖区,在该辖区内的权贵除非赞同袁术称帝,不然早就外逃了,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在庐江境内真正知名的权贵应该很少。

其三,桥公若是皖城的知名权贵,周瑜应该认识,这是因为周瑜是庐江舒县人。如果孙策和周瑜认识桥公,他们也没有必要隐瞒他的真实姓名,甚至还有可能将大桥和小桥婚配给孙氏家族适龄青年,孙策和周瑜也不一定就要纳宠大桥和小桥为妾的。


三、大乔和小乔的真实生活

建安四年(199年),袁术死后,袁术的部下杨弘、张勋欲投奔孙策,不料却被庐江太守刘勋截击,全体被俘。孙策见庐江太守刘勋在江淮之间有很强的兵力,这让孙策深感压力山大。

于是,孙策派使节特以卑下的言辞及大量的财宝,请求刘勋代为攻打上缭城。刘勋大喜,遂进兵上缭。孙策见刘勋主力滞留在上缭,就命令孙贲、孙辅率领八千人驻守彭泽(今江西湖口县东)。孙策自己与江夏太守周瑜率兵二万突袭,攻下刘勋大本营皖城(今安徽潜山县北),虏获刘勋家人及他们部下的男女亲族等十三万余人,其中桥公二女皆国色天姿,孙策自纳大桥,周瑜纳小桥,俗称“二乔”。现在小说、戏剧、网络游戏等作品上所称的“二乔”,一般来说都是特指汉末“桥公”的两个女儿,简称为大桥(乔)、小桥(乔)。因此,二桥是孙策的俘虏,也可以说是皖城之战的难民,只不过凭其姿色,被孙策和周瑜看中,加上文人墨客的渲染,则成了一桩千古美谈。

比如,苏东坡的《念奴娇·赤壁怀古》: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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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当然,有关二乔和孙策周郎的故事,很大程度上属于后人的美好愿望。从史书的“纳”字可以看出,二乔在家中的地位仅仅是个“妾”的身份。在那个时代,妾就算受宠,在家中也没有地位可言。妾的名字不能入家谱,也不能同丈夫一起参加宗族祭祀活动,妾的家族也不能归入丈夫的姻亲之列。请记住这样一句话:“一日为妾,终身为奴。

只不过乱世中的二乔,能嫁给天下闻名的英雄为妾,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归宿了。

有人问,二乔“嫁”了如意郎君孙策和周瑜,是否真的幸福呢?史书上没有说。

第一、从有关资料分析,至少可以肯定,大乔的命是很苦的。她嫁给孙策之后,孙策忙于开基创业,东征西讨,夫妻相聚之时甚少。仅仅过了一年,孙策就因被前吴郡太守许贡的家客刺成重伤而亡,年仅26岁。当时,大乔充其量20出头,青春守寡,何其凄惶!孙策留下一子三女,肯定不是大乔所生。

第二、小乔的处境比姐姐大乔要好一些,她与周瑜可能相处了11年。在这11年中,周瑜作为东吴的统兵大将,特别是赤壁破曹操,功勋赫赫,名扬天下。可惜年寿不永,36岁的周瑜在准备攻取益州时病死于巴丘。当时,小乔不过30来岁,其悲苦也可以想见。周瑜留下二子一女,是否为小乔所生,史无明文记载。

二乔的后续故事,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四、《三国演义》里的二乔形象

在《三国演义》中,有关二乔及乔公故事主要集中在三个章回里:

(一)诸葛孔明揭露曹操发动对江东的战争动机,就是为了争夺二乔,以此激发周瑜的抗曹决心。第四十四回《孔明用智激周瑜,孙权决计破曹操》。在该章回里,通过诸葛孔明讲述,介绍了大乔和小乔的美丽,并明确指出曹操发动江东战争的动机就是要夺取二乔,以此刺激周瑜,使得周瑜和孙权产生了抗曹决心。

(二)坐实曹操发动对江东的战争动机就是,为了争夺二乔,进一步渲染二乔的魅力。第四十八回《宴长江曹操赋诗,锁战船北军用武》。在本章回中,借曹操自己的嘴说出,“吾今年五十四岁矣,如得江南,窃有所喜。昔日乔公与吾至契,吾知其二女皆有国色。后不料为孙策、周瑜所娶。吾今新构铜雀台于漳水之上,如得江南,当娶二乔,置之台上,以娱暮年,吾愿足矣!”言罢大笑。从而坐实诸葛孔明所说的,曹操发动对江东的战争就是为了占有二乔之事。

(三)乔国老在东吴集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此显示二乔身份的高贵。第五十四回《吴国太佛寺看新郎,刘皇叔洞房续佳偶》。本章借刘备迎娶孙权妹妹孙尚香的故事,引出二乔父亲,即乔国老。让乔国老在刘备娶亲时发挥决定性作用,以此说明二乔具有显赫家族。

综上,孙策和周瑜在占领皖城时,俘虏了桥姓家两个姑娘,并纳为妾,这在三国历史上原本是一件可有可无,非常不起眼的小事,然而经过罗贯中在《三国演义》里的渲染,占有二乔则成了曹操发动对江东战争的动机,而周瑜也仅仅是为了保护爱妾不被曹操占有而奋起反击,由此演义出轰轰烈烈的赤壁大战。


唐人著名诗人杜牧《赤壁》诗已广为流传,二乔故事更是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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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戟沉沙铁未消,自将磨洗认前朝。

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五、兼论历史上的平妻现象

电视剧《芝麻胡同》的剧情如下:

北平沁芳居酱菜铺老板严振声,原本是俞家亲子,过继给了严家,故改姓严并成了严家的一家之主,已娶妻林翠卿。1947年,严振声请俞家的亲哥哥帮忙去关外进一批黄豆,不料在这次帮忙中,俞家亲哥哥不幸罹难。因为俞家亲哥哥去世之前没有留下后代,俞家就面临绝后的危险。这时俞老爹,也就是俞家大哥和严振声的亲爹就提出,要严振声以俞家儿子的身份,再娶一房属于俞家的儿媳妇,生出来的孩子还要姓俞,按照过去的传统说法,这就算是把俞家的香火给续上了。

《芝麻胡同》的俞老爹,让已有家室的严振声再娶一房俞家的媳妇之事,在古代有个名目,叫做兼祧,其中“兼”的意思就是一个人顶两家用,祧的意思是继承家业,两个字合在一起,就是俗称的“一子继两房”或“一子顶两门”。后来,俞老爷子看上了一心为父亲治病的牧春花,虽然是因为孝道娶妻,严振声和牧春花在接触中两人感情渐深。此时,严振声事实上就有了两位妻子,即林翠卿和牧春花。牧春花虽然嫁的是严振声,但是她是俞家的媳妇;而严振声的原配,也就是林翠卿则是严家的媳妇。林翠卿先娶进门,那么后来者牧春花自然就成了“平妻”。


兼祧的目的是为了承继香火后代,实际上允许一夫多妻制的合法存在。牧春花、林翠卿嫁的就是同一个人——严振声,也就是说,严振声确有两个“妻子”。1950年颁发的《婚姻法》开宗明义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义的婚姻制度。”为此,严振声和牧春花根据新婚姻法选择了离婚。在以后几十年的岁月里,严振声、牧春花、林翠卿仍然相互扶持,风雨共担。

兼祧制度本源于民间习惯,在民间思维中虽两房丈夫为同一人,但是在观念 上他却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既然法律认可其兼祧行为,并将其在两房之内的财产严格区分对待,便应赋予其在不同房之间各自独立的法律人格,这样一来 娶两妻的行为便是“两人”所为,与禁止重婚的律文并不矛盾,但法律上的拟制 与事实上的重婚终究无法截然分开,在解释论上法律文本不可能通过文本实现 逻辑自洽,因而只能选择放任文本上矛盾的存在,而在司法实践中区分不同情况 处理,时而依法不依习惯,时而依习惯而背弃法律。总之,在处理兼祧案件中平 妻之地位的时候,法律本身是矛盾的,司法官是两难的,只有民间习惯并不以此为障碍顺畅地运行着。

为什么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兼祧案件会出现法律障碍呢?其根本就在我国是一个宗法伦理社会,“一夫一妻”被视为婚姻的基本原则。《春秋·隐公五年》中云:“诸侯无二嫡”,意思是即使是天子诸侯也不能同时娶两个妻。[东汉]班固编写的《白虎通义》就曾说过:“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新唐书·儒学传下·韦公肃》称:“古诸侯一娶九女,故庙无二嫡,自秦以来有再娶,前娶后继(继妻),皆嫡也,两祔无嫌。”基本意思就是,在古代男人可以有很多美女在身边,但是正儿八经的妻子只有一个。除非原先的老婆去世,你才可以重新娶老婆。三妻四妾的本义,只不过是说男人可以有比较多的女人而已。


总之,从法律上规定一夫一妻制,始于西周,为其后的历代法律所继承。通常说法认为,中国古代传统婚姻制度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按照易中天在《品三国》第六讲《一错再错》中的说法,“我们平时都说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制,这是不对的,我现在郑重地告诉大家,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就是妻是只能是一个的,妾可能有很多,甚至还可以有那些连妾都不算的、又有妾的事实的叫做通房丫头,就是婢女。”

李杨先生认为,“易先生讲得完全不对。首先来说,这个是有上下区分的。魏承汉典,皇后一名,下分五等。……但这个仅限于皇宫大内。其余一般官吏来说,讲究的是‘三妻四妾’。有正妻、偏妻(或叫侧妻、平妻),这都是有诰封的,其余的为妾,再往下有什么姨娘、通房丫头等诸多名目了。除原配发妻,另两个位置就是颇有地位的平妻。平妻待遇等同于原配妻子,生出孩子视为‘嫡出’,可以成为家族的正式继承人。妾死后不列入宗族牌位,所生子女为‘庶出’,不能接受家族遗产。被称为‘一发妻二平妻四偏妾’。

李杨先生所说的“一发妻二平妻四偏妾”这种现象,不能说它就不存在,但是这种特有现象,并不被中国古代婚姻法律制度所认可,自然也与当代婚姻法确立的“一夫一妻制”相违背。


为什么现在许多人仍然会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制度”,这主要取决于对“妻”的理解问题。这里所说的“一夫多妻”的“妻”是从生理上来说的,即一个男人同时和2个或2个以上女人进行结合与性爱。而我们讨论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是从法律制度上说的“妻”与“妾”身份问题,或者说,是从中国宗法伦理上来界定“妻”与“妾”身份的问题。

中国古代社会确立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并不是说统治者是要倡导男女平等、爱情自由,其本质的特征是,“并嫡现象直接威胁着礼的秩序,进而导致法律上的争讼不已。礼治之下的宗法原则要求实行宗祧继承,宗祧继承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并嫡中数位平妻嫡庶部分,其子难免陷入对嫡子地位的争夺,从而导致争权争产案件频发。”正因为基于保护“嫡子继承”之目的,故在“一夫一妻”婚姻基本制度外,又允许存在纳妾制度作为补充。

针对中国传统社会婚姻制度实际存在“娶妻纳妾”情况,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婚姻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纳妾。同样在1950年通过的《婚姻法》第一条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又在第二条规定“禁止重婚、纳妾。”这就彻底封死了法律空子。因此,现代所说的“一夫一妻”的“一妻”仅指女性配偶的唯一性,这才是一夫一妻制度的本质内核。

网络上炒作的“一发妻二平妻四偏妾”理念,即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偏妾则要尽心伺候夫君与三房夫人,这种“美好生活”当然只能存在于影视剧中某些男人的愿景,它在中国古代社会不存在,近代社会不存在,当代社会更不可能存在。

综上,中国历史上的平妻现象,仅仅是婚姻制度中的特殊现象,并不能影响自西周已来并延续二千多年的“一夫一妻多妾”婚姻制度的根基。

“平妻”现象犹如肥皂泡,看似光彩照人,但你不能用手去戳,手一戳漂亮的泡泡就破了。



【昏礼】昏礼是将两家合为一家的喜事,上得以祭祀宗庙,下得以后继有人,所以君子非常重视它。因此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礼数,都是主人在宗庙中办筵席,并拜迎于门外。进门,揖让升堂,在宗庙中行礼,以表示恭敬、慎重,从而使婚礼名正言顺。

——﹝明﹞张岱著《夜航船》(下)

(二〇二一年七月四日星期日 写于丽水)


注:

①⑧﹝明﹞张岱著 何三坡译《夜航船》,浙江文艺出版社2018年11月版,上册第226页;下册第003-004页。

②盛巽昌 盛仰红著《三国中的女人们》,学林出版社,2014年1月版,第227页。

③《三国志集解(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6,第3262页。

④拙著《试解孙策攻打庐江太守刘勋之谜:兼论祸福相依》,2021年6月27日发布在《今日头条•世亮读书》上。

⑤⑦王祎茗《历史上的“平妻”现象及其法律问题初探》,2016年第3期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⑥李杨著《真话论三国》,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3,第52页至第53页。

⑨除婚姻法图片外,本文其它图片均由摄影师余媛提供,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