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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代练王者荣耀未达“国标”,被要求退款1.5万元#王者荣耀请求退款#

在网络游戏行业,有一种服务被称作“游戏代练”。游戏玩家可以花钱雇人,帮助指定的游戏账号完成游戏任务、提升装备等级等。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汉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贺某与魏某因网络游戏代练引发的合同纠纷案,给广大网络游戏爱好者及时敲响了警钟。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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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魏某在虎牙直播平台上从事游戏直播工作,2023年10月1日,原告贺某与被告魏某约定,原告贺某将其“王者荣耀”游戏账号交给被告,由被告于10月底前将其游戏里“明世隐”和“桑启”两个英雄角色代练至“大国标”,原告给被告转账15000元。到10月底时,被告未能如约完成代练服务且迟迟不退款,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15000元。


审理结果

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认真对新兴网络游戏领域进行研究,与原告多次联系沟通,得知“游戏代练”是指游戏玩家通过向他人或游戏工作室支付相关费用,让后者按照前者的要求帮助其代玩游戏的一种新型网络服务形式。而所谓的“大国标”是王者荣耀手游中对于英雄战力的等级划分,该英雄战力越高等级越高,“大国标”就是在游戏里某英雄在全国游戏玩家中排名前十。

弄清楚案件细节后,法官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标的不大,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通过与被告联系,被告称其已经花费大量时间帮助原告代练游戏了,但因为技术原因未能达到原告要求,且目前资金困难,不情愿全额退款。而另一边,原告却强烈要求被告一次性退还15000元。

法官最终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告知被告:“原告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代练费用,但你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理应承担退款责任,且基于诚实守信原则,你作为一名游戏主播,如果不能妥善化解此次矛盾,以后你的粉丝该如何相信你,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工作,不利于你的事业长远发展。”;另一方面,与原告耐心沟通,告知其找游戏代练本身就属于不正当游戏竞争行为,而且虽然被告未能达到你们约定代练的英雄战力,但是被告确实也付出了一定精力,并非故意为之。通过多轮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支付原告15000元,于2024年1月10日起,于每月的28日前支付原告2500元至款项付清之日。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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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本身是人们在闲暇之余的一种娱乐活动,但近年来,随着游戏代练行业的兴起,网络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游戏代练类型,如直播代练、工作室代练等等,但网络游戏行业的代练行为,直接影响玩家对游戏公平竞技性的体验以及游戏公司的利益和商誉。当前,我国对于游戏代练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些平台和个人打着代练旗号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值得引起警惕。

早在去年,腾讯胜诉《王者荣耀》商业代练案就在社会上引起热议,此案也是全国首例基于未成年人“防沉迷”的商业代练行为作出的案件判决,获得了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可。因此,作为游戏代练的个人和公司,很有可能随时面临违法及赔偿风险,想要长久经营,不仅要及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还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特别是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游戏用户在注册账号时会在平台签订用户协议。游戏注册用户将游戏账号以出租、借用、代打代练等方式提供他人使用,本身就属于违反游戏公司规定的行为。作为玩家,应遵守游戏协议,正当、适度进行游戏,积极维护公平健康的游戏竞技环境,切勿沉迷“氪金”代练等服务,以防个人隐私信息及财产的损失,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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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十二条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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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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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

第七十四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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