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读特
互联网视频版权又起争议。因发现“王者荣耀小棉花”等多个用户在抖音发布大量《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腾讯认为抖音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一纸诉状将抖音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原告游戏著作权,并索赔520万元。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抖音”)赔偿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维权开支10万元。对此,抖音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诉。
用户上传《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引著作权纠纷
涉案游戏《王者荣耀》由腾讯开发,是一款多人在线竞技类游戏(MOBA),一经发布颇受市场欢迎。腾讯调查发现,多个用户在抖音平台发布《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尤其是拥有219万粉丝的抖音用户“王者荣耀小棉花”发布了大量的《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对此腾讯多次发函要求抖音删除相关短视频,但是均被拒绝。
腾讯认为,抖音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经营范围、消费者群体存在重合,应该知道腾讯禁止游戏用户“未经腾讯许可以任何方式录制、直播或向他人传播腾讯游戏内容”,抖音却为了吸引用户和流量获取商业利益,在明知《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放任、帮助用户传播侵权短视频。此外,抖音侵占腾讯《王者荣耀》游戏视频市场份额,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抖音方面辩称,《王者荣耀》是一款多人在线竞技类游戏,游戏开发商仅提供游戏场景、素材、元素,不包含剧情等固定情节开展,其间的动态画面完全由玩家进行游戏操作形成,这些视频画面具有随机性和不可复制性,不属于作品,更不属于类电作品。
涉案用户“王者荣耀小棉花”在抖音App平台自行发布包含《王者荣耀》游戏连续画面的短视频,大部分为教学视频,由该用户自己操作以及慢动作回放等,还有一部分是其他“高端”游戏玩家投稿,涉案视频时长在2分钟至3分钟左右,该用户还在腾讯视频、微视等平台传播与《王者荣耀》视频类似的游戏视频。
此外,抖音App是一个创意短视频分享平台,涉案视频系用户自行上传发布,抖音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抖音与涉案用户不存在分工合作或利益共享关系,且游戏并非是抖音平台上的主要品类,视频数量占比不多。此外,抖音视频不存在片前广告、落地页广告等,平台不会从单个用户上传的视频中获得广告收益。如果传播游戏视频需要获得游戏开发商授权,将导致垄断进一步加剧,对游戏视频产业以及公共利益都会有深度和长期的损害。
法院判决抖音构成帮助侵权 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该案中,与著作权相关的焦点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王者荣耀》游戏的连续动态画面是否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二、如构成作品,腾讯对该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是否享有著作权?三、用户在抖音传播《王者荣耀》短视频的行为是否构成对腾讯所享有的著作权的侵犯?四、抖音是否侵害腾讯的著作权?
//wWw。LuOmAysD。coM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用户在抖音平台上传涉案游戏画面的短视频数量达900余条,尽管单条视频时间较短,所使用的画面较少,但几乎呈现游戏的全部内容,明显超出“适当引用”,不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之列。涉案游戏视频在运行中所形成的连续动态画面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类电作品,虽然是在玩家操作下形成的,且游戏画面存在一定的可选择性和随机性,但均未超过游戏开发设计者的设定范围。那么涉案用户未经许可传播侵权游戏视频,构成对涉案作品著作权的侵犯。抖音未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涉案用户的侵权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未充分履行“通知-删除”义务,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帮助侵权。
不过,法院未支持腾讯对抖音的不正当竞争指控。法院认为,该行为涉及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交叉问题,鉴于已认定该等行为构成对腾讯著作权的侵害,不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额外的保护。
最终,法院适用法定赔偿,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对经济损失赔偿数额予以酌定:一是涉案作品的性质,知名游戏《王者荣耀》连续动态画面所形成的类电作品,独创性较高,权利人为创作涉案作品投入的资金和智力成本较高;二是侵权行为的性质,抖音并非直接侵权者,其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行为性质为帮助侵权;三是抖音主观过错程度,抖音收到腾讯有效通知后,怠于行使其“通知-删除”义务,造成900余条侵权视频长时间存在,主观过错明显。综上,法院判决抖音赔偿腾讯经济损失50万元与合理维权开支10万元。
//wWw。LuOmAysD。coM(原标题《腾讯告抖音侵权《王者荣耀》一审获赔60万 抖音表示已提起上诉 》)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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